版权协议

 

甲方:全部署名作者、通信作者

乙方: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组委会

 

第一条

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由甲、乙双方签署版权转让协议,甲方将所提交论文的版权(包括各种介质、媒体的版权)转让给乙方,并同意该论文被《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会议论文集》收录。甲方点击同意,视为签署本协议,有效期等同于该论文著作权的保护期。

 

第二条

自甲方签署协议之日起,乙方拥有该论文的专有版权,有权对甲方的论文进行审稿、编辑、修改等必要处理。该论文经送审和修改后,若达到乙方标准,将被乙方接受并安排在《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会议论文集》上发表。如甲方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,经向乙方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稿件,本协议自动终止。如甲方论文不被乙方接受,本协议亦自动终止,该论文由甲方自行处理。

 

第三条

甲方保证:1)该论文是其全部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,享有自主知识产权,无抄袭问题,也没有引用时不注明原文出处的行为;2)该论文没有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,也没有将一篇论文稍作修改或分割成多篇论文进行多次发表的行为;3)该论文中的相关内容不曾以各种语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,如在有关学术会议上宣读、公布或入选会议文摘集,则必须向乙方说明;4)论文作者单位和作者之间的署名及排序无争议。

 

第四条

甲方承诺按乙方的《征文通知》和相关修改意见对稿件进行补充和修改,以满足乙方对该论文的发表所提出的合理要求;该论文发表前,若有作者的姓名、数量和排序的变更,则由甲方指定的通信发送说明变更情况的信件,乙方根据该信件内容进行变更处理。该论文发表后,甲、乙双方均不得变更其作者的姓名、数量和排序。

 

第五条

该论文发表后,甲方享有非专有版权,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,但应注明发表于《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会议论文集》。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、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,须征得乙方同意。

 

第六条

该论文发表后,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,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,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。

 

第七条

如甲方论文达到相应水平,乙方将推荐甲方论文收录入IEEE电子论文集。甲方如同意乙方将论文提交给IEEE收录检索,必须提交IEEE专属的版权协议。如未提交IEEE版权协议,视为自动放弃收录入IEEE的权利。

 

第八条

其他未及事宜,若发生问题,双方将协商解决:如协商不成,则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


 
 
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(SSLCHINA2016)
&
第三代半导体国际论坛(IFWS2016)
 
2016年11月15-17日
北京国际会议中心